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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仁新材光学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高仁新材光学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高仁新材光学胶项目

(二)项目选址: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新港大道西侧、水厂路南侧

(三)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31997.45平方米,总投资为48000万元,主要从事EVA胶膜、SCA光学胶和OCA光学胶的生产及研发,年产EVA胶膜1300吨、SCA光学胶300吨和OCA光学胶375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高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诚丰优品鱼博中心腾发二路158155006室(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 李翠玉         联系电话:15915339852   

电子邮箱:guohaizhen@scagr.com   邮编:519120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南路2158号华业大厦706

联系人:          电话:0756-8982032

电子邮箱:huaboshi@aliyun.com  邮编:519070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点击本公示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本公示第二点所列联系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

附件1:公示附件:公众意见调查表(高仁新材光学胶项目).doc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从2023516日至20235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