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钠电池材料研发中心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钠电池材料研发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钠电池材料研发中心

2、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2688号1栋2F层202、4F层402

3、建设单位:珠海钠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3年6月26

5、项目概况:

珠海钠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租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2688号1栋2F层202、4F层402建设钠电池材料研发中心(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投资额为1500万元,占地面积为2510.3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20.7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钠电池材料的研发,其中研发规模为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硬碳负极材料、钠离子电池电解液,合计约1.3t/a,以及年研发钠离子储能电芯5M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