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年产40000吨高性能环保墨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40000吨高性能环保墨水项目
(二)建设单位: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栏港分公司
(三)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化联三路东南侧
(四)项目概况: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栏港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拟在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化联三路东南侧建设“年产40000吨高性能环保墨水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3.5亿元人民币,厂区总占地面积25556.99m2,建成后年产水性染料墨水9000吨、水性分散墨水15000吨、水性涂料墨水10000吨和UV光固化墨水6000吨,合计40000吨,主要建筑内容为2栋5层生产厂房、1栋6层办公楼、1栋1层1#丙类仓库、1栋5层2#丙类仓库、1栋1层危化品仓库、污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站)及其他配套建筑。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栏港分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化联三路东南侧 邮编:519000
联系人:郭工 电话:1581167205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2158号华业大厦706房 邮编:519000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56-8982032
邮箱:huaboshi@aliyun.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点击本公示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示期限和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按本公示第二点所列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