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铱莱科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铱莱科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兴产一路189号16栋201
建设单位:铱莱科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时间:2024年4月8日
项目概况:
铱莱科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建设铱莱科特(珠海)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租用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兴产一路189号16栋201进行生产,占地面积为2549.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49.10平方米,主要从事不溶性钛阳极网板和溶铜槽的生产,预计生产不溶性钛阳极网板12000平方米/年、溶铜槽60套/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