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官塘工业区金发路229号1楼
3、建设单位: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4年5月3日
5、项目概况:
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租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官塘工业区金发路229号1楼建设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投资额为50万元,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纸制品的生产,计划年产纸箱100万个、隔板100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