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评公示
珠海大东新增2颗液体树脂储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大东新增2颗液体树脂储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 项目名称:珠海大东新增2颗液体树脂储槽工程

  2. 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平湾一路249号

  3. 建设单位:大东科技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4. 委托时间:2024年4月11日

  5. 项目概况:

    珠海大东新增2颗液体树脂储槽工程依托原项目用地,未新增用地主要增加了两个丙烯酸酯聚合物储罐及相应管线和出料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