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创智芯科技有限公司3D封装工艺研发及工程技术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创智芯科技有限公司3D封装工艺研发及工程技术中心二期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虎大道320号
3、建设单位:珠海市创智芯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4年3月15日
5、项目概况:
珠海市创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虎大道320号,为顺应印制线路板市场的高速增长趋势及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拟投资2578.4万元,在现有项目西北侧空地新建1栋四层厂房(丙类厂房B)、1栋五层办公宿舍楼、门卫室,并在丙类厂房B扩建产能,建设珠海市创智芯科技有限公司3D封装工艺研发及工程技术中心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板级类产品和晶圆类产品加工以及银浆的生产,计划加工板级类产品70万平方米/年,晶圆类产品20万片/年,生产银浆10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