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验收公示
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日期:2024-09-26

项目名称: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4-9-26

项目概括: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官塘工业区金发路229号1楼,租赁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纸制品的生产,设计年产纸箱100万个、隔板100万张。目前,实际年产纸箱80万个、隔板80万张。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

项目阶段性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北区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阶段性废气主要为印刷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FQ-6-310-1)。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阶段性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废旧物资公司回收处理;废原料桶、印刷清洗废水(油墨废水废渣)、废印刷版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五)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企业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设置了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环保设施识清楚明确,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2、规范化排污口。企业设置了规范化排污口。

3、环境风险防范。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设施。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及要求,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验收结论:

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第八条规定的不得通过验收合格的情形,验收组同意项目完成如下后续要求后通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附件:(公示版)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珠海市俊海纸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陈总/13928007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