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奇泓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奇泓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恒一路9号1栋1层101和102、2栋5层
3、建设单位:珠海市奇泓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4年7月23日
5、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建筑面积为293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陶瓷雾化芯和五金零件的生产,计划年产陶瓷雾化芯2400万件、五金零件60000万件,合计62400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