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130万吨/年成品油调和生产及储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130万吨/年成品油调和生产及储存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五路西北侧
3、建设单位:珠海天集能源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4年10月11日
5、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34500万元,占地面积为43365.4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24座储罐、1座装卸车栈台、研发楼、消防泵房、门卫室、变配电间、控制室等。本项目主要从事成品油的调和生产及储存,计划成品油调和能力为130万吨/年,其中成品汽油110万吨/年,成品柴油20万吨/年,合计130万吨/年,罐区总罐容为5.92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