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年产61000吨新材料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年产61000吨新材料助剂生产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精细化工区化联三路东南侧、南化四路西南侧。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占地面积18906.97m2,总建筑面积17766.19m2,建筑包括一栋3层甲类车间、1栋5层丙类车间、1栋1层甲类仓库、1栋4层办公楼、储罐区、装卸区及其他配套建筑。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新材料助剂生产,预计年产成核剂3000t/a、抗滴落剂3000t/a、扩链剂5000t/a、丙烯酸树脂30000t/a、预混剂20000t/a,合计61000t/a。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3)对项目其它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T5MBd4e_gke0F3O3dqmlw?pwd=ymta (提取码: ymta)下载查阅《年产61000吨新材料助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也可以通过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项目选址为中心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珠海华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从主 联系电话:15184167668
评价单位: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56-8982032 邮箱:1021547704@qq.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2158号华业大厦706房 邮编:51900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珠海华明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