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珠海海重钢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珠海海重钢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珠海海重钢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装备三路3号
(四)项目概况:珠海海重钢管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在原厂址进行改扩建,在钢结构车间增加直缝管生产线,钢结构车间名称改为直缝管车间,新增喷砂和喷漆表面处理工艺,在直缝管车间西北侧新增喷砂房和移动式喷漆室,原产品产能不变,年新增直缝卷管产品8000吨,改扩建后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主厂房、生产车间、喷砂房、仓储区、直缝管车间、办公楼、宿舍楼、雨水总闸及其他配套建筑。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海重钢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装备三路3号 邮编:519000
联系人:肖经理 电话:0756-771515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2158号华业大厦706房 邮编:519000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56-8982032
邮箱:huaboshi@aliyun.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点击本公示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示期限和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按本公示第二点所列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