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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鸿丽承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鸿丽承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鸿丽承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凤山街道山星一路28号112栋第二层B厂房

3、建设单位:珠海市鸿丽承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558

5、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额为500万元,建筑面积为1494.1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透明真空袋、透明卷膜、食品彩袋和印刷卷膜的生产,计划年产透明真空袋480吨、透明卷膜480吨、食品彩袋120吨和印刷卷膜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