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第四中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第四中学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白莲路162号珠海市第四中学校园内
3、建设单位:珠海市教育局
4、委托时间:2025年8月5日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普通初中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两栋宿舍楼(1号学生宿舍、2号学生宿舍);将现有西藏班宿舍楼改造为科学楼;以及室外配套工程。建成后计划设置49个教学班,学生数量为2410人,教职工数量为213人,全校合计26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