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烑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UV、水性、弱溶剂墨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烑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UV、水性、弱溶剂墨水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港新路1号房屋6栋一楼B区、二楼一层
3、建设单位:珠海市烑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5年11月12日
5、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960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UV墨水、水性墨水和弱溶剂墨水的生产、销售,年产UV墨水2000吨、水性墨水2000吨、弱溶剂墨水1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