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道通智能无人机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道通智能无人机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北围片区兴北路南、新沙二路东侧。
3、建设单位:珠海市道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6年2月10日
5、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29730.1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5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369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6层生产厂房、1栋3层的立体仓库、1栋17层的研发楼、1栋18层的宿舍楼及其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多旋翼无人机、倾转旋翼无人机、无人车的生产,以及新一代无人机研发,计划年产多旋翼无人机21.6万套、倾转旋翼无人机480套、无人车3.6万套,年研发新一代无人机1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