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正菱细胞谷高科园污水处理设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正菱细胞谷高科园污水处理设备工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水岸一路65号正菱细胞谷高科园6栋负一层、一层。项目总投资19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0平方米,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150t/d的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正菱高科园(细胞谷)园内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含氟废水设计处理规模30t/d,其他综合废水设计处理规模150t/d。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3)对项目其它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网络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https://pan.baidu.com/s/1q35VoxsQyW0V0hwaV8lkfA (提取码: fe6m)。下载查阅《正菱细胞谷高科园污水处理设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也可以通过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项目选址为中心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珠海正菱产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志斌 联系电话:0756-8609131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007号珠海规划科创中心12层
评价单位: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56-8982032 邮箱:1021547704@qq.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2158号华业大厦703~708室 邮编:51900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珠海正菱产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