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广东创展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创展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新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东创展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兴海路东北侧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832.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01.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4层的甲类厂房、2栋2层的丙类厂房、1栋3层的综合楼、1栋2层的公用工程房、1栋单层的甲类仓库,储罐区、锅炉房、废水处理区、废气处理区等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30万吨工业级混合油、1912.4吨碳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创展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榕湾路16号高栏港大厦1315房59号(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罗锦鸿 联系电话:1816553102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56-8982032 邮箱:1021547704@qq.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2158号华业大厦706房 邮编:519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广东创展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