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蓝湾印科喷墨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数码喷墨印刷设备及配套墨水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蓝湾印科喷墨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数码喷墨印刷设备及配套墨水生产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八堡路南侧、遥官路东侧
3、建设单位:珠海蓝湾印科喷墨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6年04月09日
5、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2309.15万元,占地面积为18902.61平方米,建筑面积56133.8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栋7层的生产厂房、1栋4层仓库、1栋单层甲类仓库、1栋9层研发及综合楼,以及污水站等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墨水生产,年产水性分散墨水10000吨、水性活性墨水8000吨、水性涂料墨水12000吨、UV墨水10000吨,合计40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