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栏港分公司树脂合成车间和AP色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在原厂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化联三路1168号改扩建,调整车间生产线布局,在1#厂房1F预留区域新增AP色浆产线,扩建AP色浆产能1000吨/年。原2#厂房3F环保型涂料/颜料墨水树脂合成车间调整至1#厂房3F,1#厂房2F原甲类仓位置新增环保型涂料/颜料墨水树脂合成车间,扩建中间产品水性聚氨酯乳液产能500吨/年。调整中间产品水性聚氨酯乳液(树脂)产能和原料配方,原各墨水产品产能不变。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看法和态度;(2)对项目在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影响的看法和态度;(3)对项目其它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EnbCH3Gl219Yz1yzn_MUQ(提取码:q5ph)下载查阅《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栏港分公司树脂合成车间和AP色浆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提供的纸质版报告书查阅点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项目选址为中心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栏港分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56-7253586 电子邮箱:31666057@qq.com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化联三路东南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56-8982032 电子邮箱:huaboshi@aliyun.com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南路2158号华业大厦706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栏港分公司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