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维铠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维铠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沙路100号8栋第一层一区、二区
3、建设单位:珠海维铠能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6年7月30日
5、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额为10000万元,建筑面积为7127.6平方米,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母排和其它零部件的制造,年产新能源汽车母排2亿件、其它零部件1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