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二期)
2、建设地点: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镇平湾三路88号丙类厂房二层西侧
3、建设单位: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6年8月6日
5、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拟在丙类厂房预留区域新增增韧改性环氧树脂生产线,建成后新增增韧改性环氧树脂产量21800t/a。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属于单纯的物理混合、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扩建后新型电子专用材料产能为82000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