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云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珠海市云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20号厂房二期一层部分和八层整层
建设单位:珠海市云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时间:2022年6月23日
项目概况:
珠海市云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珠海市云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地址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20号厂房二期一层部分和八层整层,一层部分占地面积为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八层整层占地面积为1985.9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13.59平方米,则项目占地面积为1985.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13.59平方米,主要从事自动售货机的生产,预计年产自动售货机5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