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UV墨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UV墨水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南水镇港新路1号小五金车间7号厂房一、二楼
3、建设单位: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 2022年08月03日
5、项目概况:
珠海市墨库新材料有限公司UV墨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位于珠海市南水镇港新路1号小五金车间7号厂房一、二楼。项目占地面积2086.97m2,建筑面积3652.2m2,租赁已建厂房二层,一楼主要为制浆车间和制墨车间,二楼主要为分装车间和成品仓。本项目主要从事UV墨水和弱溶剂墨水的生产,年产UV墨水2000吨、弱溶剂墨水5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