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润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润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南水镇港新路1号小五金车间7号厂房一楼B区、三楼整层
3、建设单位:珠海市润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5、项目概况:
珠海市润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位于珠海市南水镇港新路1号小五金车间7号厂房一楼B区、三楼整层。项目占地面积2086.97m2,建筑面积2608.71m2,租赁已建厂房二层,一楼为仓库,三楼为墨水生产车间和办公室。本项目主要从事UV墨水和水性墨水的生产,具体为年产UV光固化墨水800吨、水性染料墨水800吨、水性分散热升华墨水1000吨、水性颜料墨水800吨和水性活性墨水800吨,合计42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