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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路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凤凰路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凤凰路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凤凰北路西侧、翠香路南侧

3、建设单位: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4、委托时间: 20230130

5、项目概况:

凤凰路停车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22563.72万元,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凤凰北路西侧、翠香路南侧,属于珠海市紫荆中学(以下简称“紫荆中学”)用地范围内。紫荆中学均为普通初中教育,总用地面积32429.22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构筑物包括1#教学楼、实验楼和体育馆,新建校史馆综合楼、1#教学楼、社会公共停车场及地上分流中心、文体楼,1#教学楼中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不属于P3、P4实验室和转基因实验室),本次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 35583平方米。此外,紫荆中学的2#教学楼和3#教学楼保持不变。紫荆中学现有36个教学班,每班50名学生,总规模约为1800人,教职员90人,学校师生人数合计约为1890人。本项目拟新增24个教学班,每班50名学生,总规模约为1200人,教职员60人,学校师生人数合计约为1260人。本项目建成后紫荆中学合计60个教学班,每班50名学生,总规模约为3000人,教职员150人,学校师生人数合计约为31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