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储能电池应用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储能电池应用研发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2688号1栋102、302
3、建设单位:珠海市普钠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 2023年04月13日
5、项目概况:
储能电池应用研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13695.21万元,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2688号1栋102、302。本项目主要从事钠离子电芯等储能电芯及其应用的研发,研发产品规模为钠离子储能电芯20MWh,主要应用于不同场景下的各类储能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