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兰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兰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南水大道锅炉房
3、建设单位:珠海市兰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5、项目概况:
珠海市兰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南水大道锅炉房。本项目主要从事啤酒酵母粉和副产物20%乙醇溶液的生产,计划年产啤酒酵母粉2300吨和副产物20%乙醇溶液4500吨。 珠海市兰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