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基克纳电子雾化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基克纳电子雾化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新一路600号
建设单位:珠海市奇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委托时间:2023年6月16日
项目概况:
基克纳电子雾化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占地面积为53178.8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8912.22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子烟的生产,预计生产电子烟4.99亿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