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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精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新增厂房扩建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精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新增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 项目名称:珠海精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新增厂房扩建项目(重大变动)

  2. 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联丰路16及红旗镇和兴路398第一栋第二层

  3. 建设单位:珠海精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4. 委托时间:20241009

  5.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220万元,占地面积为9943.54平方米增加工件清洗工序,并自建污水处理站对清洗废水进行处理。扩建后全厂年生产机电产品9000套、塑胶件60万件、电磁阀13000套和钣金产品130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