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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菱细胞谷高科园污水处理设备工程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的要求,需开展正菱细胞谷高科园污水处理设备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正菱细胞谷高科园污水处理设备工程

(二)建设单位:珠海正菱产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水岸一路656栋负一层、一层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9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0平方米,建设一套处理规模为150t/d的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处理正菱高科园(细胞谷)园内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含氟废水设计处理规模30t/d,其他综合废水设计处理规模150t/d。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正菱产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志斌   联系电话:0756-8609131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007号珠海规划科创中心12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56-8982032   邮箱:1021547704@qq.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南路2158号华业大厦706房    邮编:519000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正菱细胞谷)


珠海正菱产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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