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广东中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广东中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东澳工业区7号二栋2号
3、建设单位:广东中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 2021年6月15日
5、项目概况:
广东中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东澳工业区7号二栋2号,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6309平方米,建筑面积4589平方米,包括2栋单层的厂房(1#、2#厂房)以及西北侧空地。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胶类生产区(主要进行投料、加水破碎、热熔挤出、冷却拉丝、切粒、打包等工序)、分拣区、公共设施等,并配有办公室、洗手间、配电房、走廊等辅助工程,胶粒储存区、固废储存区、装卸区等储运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主要从事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中转,年收集、贮存和中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9.8万吨,年利用废弃塑料5000吨,年产塑料粒4897.26吨。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中转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