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广东中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广东中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东澳工业区7号二栋2号
3.建设单位:广东中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1年6月15日
5.项目概况:
广东中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东澳工业区7号二栋2号。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6309平方米,建筑面积4589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对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以实现废弃资源综合再利用的目的。通过加工处理,项目年产塑料颗粒2820吨和混凝土制品2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