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市雄大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市雄大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57号大型中型小型加工车间B区
3.建设单位:珠海市雄大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1年11月10日
5.项目概况:
珠海市雄大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57号大型中型小型加工车间B区。项目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4433平方米,建筑面积3855平方米,主要从事混凝土预制品生产,年产混凝土预制品20万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