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菲特兰华金智汇湾研发生产基地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菲特兰华金智汇湾研发生产基地一期
2、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兴路129号第06栋
3、建设单位:珠海菲特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 2021年10月8日
5、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为71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807.2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眼科医疗器械的生产,年产眼科医疗器械50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