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珠海大利刀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大利刀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北一路6号之2#厂房、26号厂房一楼A1-9
3、建设单位:珠海大利刀具有限公司
4、委托时间:2022年3月28日
5、项目概况:
珠海大利刀具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00万元建设珠海大利刀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在原厂房所在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北一路6号之2#厂房(以下简称一厂)一楼生产车间增加注塑工序;同时,新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北一路26号厂房一楼A1-9(以下简称二厂)作为生产厂房,新增占地面积711平方米,建筑面积711平方米,规划增加喷砂、清洗、干燥、离子渗氮工序等。二厂位于一厂西南面1300m处。本项目主要从事数字打印机专用零件数控切纸器的生产,新增生产数控切纸器100万台/年,扩建后数控切纸器的产能为400万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