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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开展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况: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平湾四路东北侧建设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项目达产后,将具备年产约1.20亿平方米感光干膜光刻胶及1.53万吨显示用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及配套化学品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308-36(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5521094702  

邮箱:54520629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南路2158号华业大厦706

联系人:莫  联系电话:0756-8982032  

邮箱:huaboshi@aliyun.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点击本公示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本公示第二点所列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按照要求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容大)